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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乡镇企业局

 
   三、市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简称市乡镇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是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的负责本市乡镇企业综合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
    1、负责起草有关乡镇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乡镇企业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依法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3、负责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重组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质量认证、外经外贸、安全生产等工作。
    4、指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乡镇企业财务、审计、统计、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5、负责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综合部门的关系;为乡镇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6、围绕本市乡镇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